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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项目环评报告“不完整”项目抢先动工

A-A+2013年4月2日10:43新华网评论

  环评报告“不完整”项目抢先动工

  政府考察团回来后,醴陵市政协正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旗滨玻璃项目一定要经过全面环评再上马。

  市政府很快复函,主要介绍项目前景,既没有环评说明书,也没有专家论证和市民听证等相关说明。对于这个复函,醴陵市政协表示不能接受,随即再次致函市委,请求就环评问题给以明确答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等,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环评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未予批准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记者联系到旗滨集团相关负责人,称环评报告已于2013年元旦前完成。但知情者称,没有专家论证和市民听证环节,这个环评报告是“不完整的”。

  令陈立耀和众多反对者遗憾的是,尽管依法必须前置的环评手续尚未取得,但是从2012年12月开始,旗滨项目还是破土动工了。

  反对出让,国土局长“意外”骨折

  关于株洲旗滨玻璃项目招商,负责土地工作的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周旺炎告诉记者,从该项目开始进行土地手续的审批,他本人就对于近似于“零地价”供地提出反对。

  去年6月21日,醴陵市与株洲旗滨玻璃集团合作项目举行签约仪式,这标志着旗滨玻璃项目正式落户醴陵。

  周旺炎说:“去年5、6月份,国土资源局当时就醴陵市和株洲旗滨集团的草稿协议讨论过多次。根据协议中工业每亩20万元的返18万元,商住用地以每亩35万元定价的做法。这明显违反了《招标拍卖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以及‘国八条’等政策。”

  “当时的市委主要领导多次要求国土资源局按照协议办理,我表示反对,如果市政府非要给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应该召开市委常委会,按有关财政程序办理。”周旺炎说。

  去年7月13日,周旺炎被有关部门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形式进行调查,并且在调查期间“意外”双腿骨折。

  2013年1月,周旺炎在签署了“断腿是自己造成”及“自己确实有经济问题”等两份文件后被释放。此时,他所强烈质疑的旗滨玻璃项目已经完成了全部征地手续,并在他还被限制自由的时候就破土动工了。

  恢复自由后,周旺炎依旧担任着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接着,他在互联网上实名发帖,两次反对醴陵市有关领导“零地价”供地的指示。

  周旺炎在帖子上是这样描述的:“2010年下半年,时任醴陵市市长的蒋某引进浙江温州商会的老板到醴陵搞房地产开发,注册了旺亿房产公司,并且与对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之后,蒋多次硬性指令周旺炎,按每亩30万元的价格将299亩土地出让给对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所有土地的出让必须以招拍挂的形式公开出让,而且,蒋指令的每亩30万元的价格远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周旺炎没有屈从蒋永清的压力,坚持竞价出让。最后,海南亿润集团以每亩81万元的价格竞得。2010年冬,蒋某又以醴陵招商建设啤酒厂为名,指令周旺炎与规划局长圈地200余亩,出让给一福建投资商。该地块当时的市场价约为每亩60万元,经反复协商,投资商愿意以每亩26万元的价格购买。蒋受投资商之邀,赴福建考察回来后,竟然指令以零地价供地。当时,由于市里大多数领导认为这一项目的可行性太低而反对,结果该项目无疾而终。”

  “这两件事我为醴陵保住了两亿多元的财政收入”。周旺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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