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南4月2日电(通讯员 刘亮)出家的安某从郴州来到株洲一家寺庙化斋,发现人家旅行箱内藏有大量现金而心生盗念,趁机盗走现金5725元。4月2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安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查,现年30岁的安某于2010年7月在郴州一家寺庙出家,2013年3月来到株洲市石峰区一家寺庙化斋,并暂住该寺庙。 2013年3月18日中午12时许,安某外出购物,随便帮寺庙里的和尚孟某捎带一包洗衣粉,看见孟某从自己柜子一个旅行箱的夹层里拿出一大叠钱,孟某从中抽出一张五圆面额的人民币交给安某作为购洗衣粉的钱。安某看见孟某的一大叠钞票后,很是心动,想找机会趁孟某不在时,“取走”他的钱。
当日下午13时许,安某趁孟某在外面接待旅客时,来到孟某的住处,溜门入室,将孟某旅行箱夹层里的5725元现金全部盗走。当日下午,安某用偷来的现金在株洲市内一家大型商场花2720元购买了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和一台打印机,其余现金被安某消费一空。当晚,安某乘座火车返回郴洲自己的寺院。
2013年3月18日晚22时许,孟某回到住处,发现自己的现金悉数被盗,遂向公安部门报案。2013年3月24日下午4时许,孟某在一位师兄的陪同下,找到郴州安某所在寺院的主持,说明了相关情况,安某不得不承认偷盗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