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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所长强奸13岁幼女逼卖淫再批捕 共犯指证

A-A+2013年4月2日08:21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据新华社南宁4月1日电(记者 熊红明)记者4月1日晚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引发广泛关注的“派出所长涉嫌性侵13岁少女”一案有了新进展——涉案的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东山乡派出所所长吕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于1日下午被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原在逃的两名“中间介绍人”也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一并被批准逮捕。

  今年1月20日,全州县一名初中一年级女生在家人陪同下,到全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于1月17日至19日被人诱骗、胁迫,先后被带到县城的三家宾馆被三名男子分别实施强奸,其中一人为当地一派出所所长。对于涉案的派出所所长吕某,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此前以吕某涉嫌强奸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意见书。

    此后,警方在抓获了在逃的两名“中间介绍人”后,发现吕某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在他人组织卖淫过程中具有共同犯罪行为,便重新按法律程序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对于吕某涉嫌强奸13岁少女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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