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1日讯(记者曹文飞)今天上午,长沙市房产政务信息网转发了长沙市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长沙市今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后的实际增幅以下。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长沙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消费价格上涨后的实际增幅以下,保持基本稳定。记者注意到,该通知的发布日期是“2013年3月31日”,尚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内。
不过,对于市民特别关注的“国五条”在长沙的具体实施细则,长沙市政府目前尚未明确作出规定,二手房交易中“20%个税”如何执行、二套房首付是否提高、如何继续限购等均未提及。
另外,根据2013年《长沙市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的目标是: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14%左右。
各地“国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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