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今日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其中包括《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等,不少内容将对市民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推行使用网络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明确从今日起推行使用网络发票。按照《办法》规定,“网络发票”是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利用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发票。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
根据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不得利用网络发票进行转借、转让、虚开发票及其他违法活动。
网络发票并不是网购电商发票,它是税务部门走向无纸化办公的一项举措——开票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收税门户网站,通过发票在线系统登记打印,既方便税务部门对于企业财务核算,也能有效避免偷税漏税。
特别提醒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网络出现故障,无法在线开具发票时,可离线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不得改动开票信息,并于48小时内上传开票信息。
光纤到户物业无权干涉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通知称,自4月1日起,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应全面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
特别提醒 根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要求,自2013年4月1日起,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
严管车辆出厂合格证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承担车辆出厂合格证日常管理的工作机构提出高标准严要求,两部委也将定期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车辆配置信息进行核查,对未按要求填报或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的企业,国税机关将依据税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别提醒 通知要求机动车生产企业(包括国内和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从2013年4月1日起使用新版“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填报、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等内容。
集中空调新风应取自室外
新修订的卫生行业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今起实施。新标准对集中空调系统新风做了明确规定: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候诊室、理发店、游泳场(馆)等场所新风量不能小于30立方米/(小时·人),饭馆、影剧院、公共浴室、商场(店)等场所不能小于20立方米/(小时·人)。
特别提醒 规范规定应定期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清洗: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应当每六个月清洗或更换一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