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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干流今起首次全面禁渔 为期三个月

A-A+2013年4月1日14:34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社长沙4月1日电 (记者 傅煜)在工作人员和爱心人士的帮助下,500万尾优质鱼苗4月1日从长沙市橘子洲码头跃入湘江。离码头不远的江面上,5万尾胭脂鱼、10万只背瘤丽蚌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被依次放流江内。

  为保护湘江鱼类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湘江干流从当日起首次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有计划地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湘江干流禁渔期为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期间禁渔水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湘江干流湖南境内全长670公里,是湖南乃至中国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资源的宝库。2008年至2012年,湘江共监测到鱼类142种(分属10目24科),中华鲟、胭脂鱼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21种。

  “受酷渔滥捕、环境污染、江湖阻隔、拦江筑坝、地质灾害等因素影响,湘江鱼类资源明显衰退,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局长袁延文介绍说,据调查监测,湘江干流近年已采集不到鲥鱼、岩原鲤等13种鱼标本,鱼类主要产卵场和索饵育肥场功能明显退化,实施湘江干流禁渔制度和放鱼活动已迫在眉睫。

  据了解,湖南自2002年起连续11年对洞庭湖和长江湖南段、2011年起连续3年对珠江流域湖南段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湖南2012年正式通过《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规定湘江干流自当年起全面实行全干流禁渔期制度,禁渔范围为湘江干流全长670公里水域,上起永州市零陵区老埠头、下至岳阳市湘阴县濠河口(包括永州、衡阳、湘潭、株洲、长沙、岳阳)。

  袁延文还称,将按有关规定争取各级政府和民政、财政等部门支持,努力将符合条件的捕捞渔民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同时对特别困难者开展社会救助,引导渔民拓宽就业门路,增加收入来源。

  今年湖南将向天然水域投放各类鱼苗、鱼种5亿尾,其中湘江干流逾亿尾,同步推进渔业资源保护与渔业资源增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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