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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将承担“冯海亚”身份所作所为

A-A+2013年5月8日07:11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相关法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户口补登、补录

  (二)原已登记户口现查找不到户籍信息的人员补登、补录

  1.登记对象:原来登记了常住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计算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查找不到常住人口信息的无户口人员。

  2.原已登记户口现查找不到户籍信息的人员补登、补录户口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和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始依据(年满16周岁的公民需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3.受理审批机关:由本人居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

  4.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办结。——《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整理/记者任文婧

  一个人两个“合法”身份

  当事人:将承担“冯海亚”身份所作所为

  本报长沙讯 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5月7日上午,长沙县人民法院法庭上,一张“冯海亚”的身份证引起了法官和公诉机关的关注。这张名为“冯海亚”的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柳某本人别无二致,但年龄、住址等其他信息却完全不符。而这张身份证,确实是一张经过公安机关登记的合法身份证。

  柳某出生于1973年,长沙本地人,现居于长沙市岳麓区。而“冯海亚”却是1974年出生,家住郴州市安仁县。柳某用“冯海亚”的身份证开设了户名为“冯海亚”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从2009年初到2012年3月初,“冯海亚”的账户资金进出频繁,交易数额巨大。柳某从供货商处获取的款项中许多都转入了“冯海亚”的账户里。只有合法的身份证才能通过银行等单位的身份鉴别系统,那么一个人怎么会有两张合法的身份证呢?

  对此,法官与公诉机关也充满了疑问。

  对于法官和公诉机关对第二个身份证如何得来的询问,柳某则称,是张某要其办理的,“张某要我办这个身份证很简单,因为里面有大笔的资金流动。”

  柳某称,两个身份证照片一样,但身份证号码和名字不一样。身份证是真实合法的,而且办理有十年了,具体怎么办的不记得了。“我没有熟人在安仁。(第二个身份证)是我在东塘桥下买的一个假证件,卖假证的说他可以想办法帮我办真的证件,后来我就到安仁办了个真的,其他事情记得不清楚了。为了这个事情,公安机关已经找我谈过三次话了。”

  “后来是民警通过相片对比,发现我有两个身份证,打电话要我去注销的。2012年3月19日注销时还要我填了表,写了证明,证明冯海亚身份有犯罪行为都由我承担。”柳某说。

  至于柳某的亲属谭某在安仁县公安机关任职是否与此有关,5月7日,柳某的辩护律师也出示了一份证据。辩护律师称,这一证据是由湖南省公安厅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1月31日作出的回应,称谭某本人接受了湖南省公安厅、郴州市政府、郴州市公安局纪委等数十次谈话。而经过调查,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谭某帮柳某办理了身份证,也没有证据证明谭某收受了贿赂,纪检部门不再展开调查。        记者任文婧实习生谢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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