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阳亮长沙报道) 3月12日12点52分,网友“男儿膝下有黄金”在红网论坛发帖,质疑救护车私人承包,说短短3公里要价1000元,茶陵县人民医院120这样不应该。而因价格没谈拢,导致病人被延迟送到医院,最后咽了气。
对此,当事医院回应称,收1000元不对,但对方动手打了司机也是不对的。记者查询湖南省有关规定,每出一趟急救车,在3公里以内出车费为10元,超过3公里后,每超1公里加收2元。
当事人:救护车要价太高,病人在医院断气
根据帖子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死者的儿子彭泽祥。
彭泽祥介绍,他是茶陵县洣江乡新河村居民。2月21日下午4点多,他母亲突犯高血压,血管破裂,被送到茶陵县人民医院急救。
经过检查后,医生告诉他们,救活的希望很小,费用相当高,甚至人财两空,对于农村人来说是一笔负担不起的高昂费用,建议他们回去。
在这种情况下,下午6点多他们签字放弃了治疗。
彭泽祥说,签字后,他想让父亲找车将母亲送到株洲市的医院继续抢救,而父亲考虑到家里经济困难,他还没有成家,准备将母亲送回老家新河村,距离医院约3公里。当时外面下着大雨,他们找到了医院的救护车,谁料司机开口要价1000元,他们认为太贵,司机扭头就走,他们又试图联系其他医院的救护车,都被拒绝,对方告诉他,救护车是承包的,人民医院的病人只能用人民医院的救护车。
彭泽祥说,大约在7点20分许,母亲在医院咽了气。在农村人看来,这是很忌讳的事,彭泽祥认为,出现这样的结果跟医院缺乏医德,只顾利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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