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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六旬老太运营黑救护车被判12年 当庭晕厥

来源:广州日报2012年10月26日09:02【评论0条】字号:T|T

孟淑云当场晕倒。 莫伟浓摄孟淑云当场晕倒。 莫伟浓摄

  原标题:一审被判12年“大姐大”当场晕厥

  六旬文盲老太运营黑救护车案昨日宣判

  本报讯(记者林霞虹通讯员赵璐璐)年过六旬的湖南文盲老太孟淑云,带领“湖南帮”盘踞在广东省人民医院和中山一院,从事“黑救护车”运营。昨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处孟淑云有期徒刑12年。

  “黑救护车”盈利20万

  文盲老太孟淑云出生于1950年7月1日,来自湖南省华容县。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始至2012年2月期间,孟淑云先后纠合汪北川、陈荣意等人在没有医疗执业资格和运营资格的情况下,雇用大量社会闲杂人员组成“湖南帮”,利用非法改装成救护车的车辆,聘请司机、护工等人,将病人转运至广东省内外等地,从事非法营运,从中获利。其间,孟淑云团伙非法经营获利近20万元。

  动手殴打医护人员

  为争生意、抢地盘,以孟淑云为首的“湖南帮”多次与从事同类非法运营活动的“河南帮”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仅在2010年3月19日至2010年7月7日短短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湖南帮”与“河南帮”就发生了5次斗殴,造成多人受伤。

  2011年12月19日9时许,陈荣意聘请的手下钟辉建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派发名片时,医院的医护人员王×平、保安人员蒋×亮上前制止,钟辉建即随意动手殴打王×平、蒋×亮,致蒋×亮受轻微伤。

  “大姐大”表示上诉

  昨日,越秀区法院以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经营罪判处孟淑云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罚金6万元。

  当听到判处她有期徒刑12年时,站着听判的孟淑云突然“咚”的一声当场晕倒歪坐在被告席上。宣判结束后,孟淑云清醒过来后表示要上诉。

  与孟淑云一起听判的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2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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