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导报10月26日讯 (记者 宋军营 通讯员 志新种状 玉辉/文 张伟华/图) 10月25日,泉州边防支队惠安小乍边防派出所破获一起涉嫌强奸幼女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庄某。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当时年仅12岁的女孩阿苞(化名)竟是她亲生母亲送给情人的“礼物”。目前,庄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报警:侄女被强奸怀孕
10月24日晚,惠安县小乍边防派出所辖区村民张某带着侄女阿苞来报警,他说侄女被同村男子庄某糟蹋了,而且已经怀孕。阿苞的父亲患精神疾病多年,其母与邻居庄某保持情人关系长达10多年,为了保持这种关系,还劝12岁的女儿与庄某发生性关系,庄某蹂躏阿苞时间长达2年多。
边防民警立即进行调查,并于24日22时许将庄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庄某对其涉嫌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女孩:母亲劝我和他睡觉
现年14岁的阿苞目前在一家服装厂打工。她说,庄某和她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在2010年7月的一天下午。此前一天,她母亲劝她和庄某睡觉。她放学回家,庄某就到她家来,将她硬拉到二楼房间的床上,和她发生了第一次,随后给她20元钱就回家了。
阿苞说:“他最后一次和我发生性关系是2012年10月15日中午,完后给我20元钱。前几天堂嫂发现我一吃完饭就吐,伯父和姑父就带我到惠安妇幼保键医院检查,才知道我已经怀孕50天了。”
办案民警介绍,庄某今年61岁,以讨海为生。由于阿苞的父亲是个精神病人,其母经常到庄某家剥虾仁赚钱,并一直保持暧昧关系。阿苞被强奸(当时未满14周岁)和她的母亲有直接关系。
嫌犯:每次都给她20元钱
而据庄某供述,他第一次和阿苞发生性关系,她的母亲就在身边。
庄某称,他经常住在阿苞家。2010年7月的一天晚上8点多,他和阿苞的母亲在她家二楼睡觉,当时阿苞也在床上,他问阿苞母亲,“能不能和阿苞发生性关系?”阿苞母亲说可以。于是他就过去和阿苞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随后陆陆续续和阿苞发生性关系,每次都给她20元钱。后来阿苞去厂里上班,才和她来得少了。
编辑吐槽
●民间俗语说:“养女不教,不如养猪。”但如果母亲本来就是猪的话,就不要提这一档子事了,提也是向畜生提。
●有这样的母亲,实在是做女儿的莫大之不幸。
●哎,做人家的小三,都不知道羞耻,竟然还让自己的女儿做小四。真是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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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同床 六旬老汉糟蹋12岁少女 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还要一个月才满14周岁的小兰(化名)突然被发现已怀孕50天。警方介入调查了解到,在过去两年间,先后有两名六旬男子同小兰发生过性关系。昨日,61岁男子庄某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13岁少女不知怀孕50天
小兰是惠安县小岞人,还要一个月才满14周岁。小兰的父亲是精神病人,他与小兰的母亲离婚后去向不明。小兰小学毕业后进厂打工。前几天,她感到肚子不舒服,饭后会呕吐。堂嫂知道后,问她怎么回事,小兰自己也说不清。接着,家人发现她身体出现异样,怀疑她可能怀孕。
10月24日,小兰在伯父和姑丈带领下到县城的医院检查,被查出已怀孕50天。年纪轻轻怎么会怀孕?家人经追问得知小兰与邻居庄某顺发生过性关系。
当晚,小兰在伯父和姑丈陪同下赶到惠安小岞边防派出所报警,称从两年前到现在,同村的庄某顺数次与小兰发生性关系。
第一次,母亲也在床上
小兰反映,她第一次和庄某顺发生性关系是2010年7月的一天,当时她还不满12周岁,正在上小学。对于这次经历,小兰前后说法有出入。
她在接受警方第一次询问时称,那天下午,她放学回到家,母亲黄某和庄某顺在自家二楼房间里。开门后,母亲说庄某顺要和她(小兰)发生性关系。第二天中午,母亲不在家,庄某顺到她家二楼房间和她发生性关系,结束后庄某顺给了小兰20元。
后来,她又告诉警方,她和庄某顺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是晚上,当时,庄某顺和她母亲在她们家二楼房间床上睡觉,她也在床上,庄某顺当着母亲的面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为何两次说法不一?小兰称近来思想混乱,没办法全部记清楚每一次情节。第二种说法与庄某顺向警方交代的相吻合。
在那之后,小兰又多次与庄某顺发生关系,具体次数她也记不清楚,最后一次是在今年10月15日中午,辍学打工的小兰下班回家后,在自家二楼房间内,庄某顺和她发生性关系,并给了她20元。
前后10多次,每次给20元
接到小兰的报警后,警方立即对庄某顺展开调查。庄某顺和小兰是同村邻居,今年61岁。早些年,他靠讨海谋生,近年来从事海产品买卖。
据庄某顺介绍,小兰父亲是精神病人,无生活能力,小兰的母亲黄某长期到他家帮忙剥虾仁皮挣生活费。时间久了,庄某顺同黄某发生了性关系,他也常住在黄某家。
2010年7月的一天晚上8时,庄某顺和黄某在黄家二楼房间床上睡觉,当时小兰也在床上睡。庄某顺问黄某能不能和小兰发生性关系,在得到黄某许可后,他与小兰第一次发生了性关系。他称,他知道小兰当时只有12岁,上小学四年级。此后,他和小兰又多次发生性关系,每次都给她20元。
今年3月的一个中午,庄某顺收到小兰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要买一个cd,你给我100元,我爱你,我给你生孩子”。次日中午,庄某顺到小兰家给了她100元,然后在她家二楼房间又与小兰发生性关系。两人前后发生十多次关系。
另一六旬男也涉案
在接受调查时,庄某顺还交代,同村的洪某也跟小兰有过性关系。洪某约60岁,同庄某顺是同门关系。
去年七八月的一个下午,庄某顺到同村洪某家找洪某,在二楼发现洪某和小兰在沙发上发生性关系。他趁他们没注意回到一楼故意敲铁门,随后再上二楼,洪某已躺在沙发上,而小兰则躲进房间里。庄某顺说,洪某也知道他和小兰之间的关系。今年10月中旬,在小兰家,他两次试图同小兰发生性关系时都被洪某发现并敲门。
小兰承认,洪某同她确实发生过性关系。去年七八月的某天,小兰在洪家剥虾仁时,洪某告诉她,称他知道小兰和庄某顺的事情,要求小兰也要和他做(即发生性关系),不然就把小兰和庄某顺的事情告诉小兰的奶奶。小兰只好同意,两人在洪某家二楼沙发上做,不巧的是庄某顺正好来洪家。此后有两次,小兰到洪家看有没有红虾时,洪某同她发生了关系。
■警方处理
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
警方介绍,庄某顺明知小兰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庄某顺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昨日,庄某顺被刑事拘留,而洪某暂时未到案。
至于小兰肚中胎儿究竟是谁的还有待鉴定。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