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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合法财产遭侵害 当事人有权索赔

A-A+2013年5月13日07:26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律师说法]合法财产遭侵害,当事人有权索赔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勇贤认为,长沙县政府下设的这个办公室,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那么它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违反了法律规定,没有依法行政。

  长沙市政府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确认了长沙县政府的违法行为,是政府内部一种自我纠错的功能,是依法行政的表现,应予以肯定。

  既然长沙县政府违法,如果具体的行政机关或行政人员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应对其进行追责。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说,当事人的房屋属违章建筑,长沙县政府对当事人的房屋拆除损失不予赔偿理由是成立的。但李健指出,如果有证据证明违章建筑的附属物如家电、家具等处于合法状态的财产遭到侵害,当事人有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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