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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女子因与同事纠纷 醒来已在精神病院

A-A+2013年3月30日19:24法制周报评论

  醒来已在精神病院

  2012年9月下旬,湖南省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内,病人们有的没穿衣服,有的大唱大叫,披头散发。李建英戴着墨镜,扭过头,背向陪她一起来的3个朋友。

  “我看到她哭了。”李建英的好友胡佳(化名)回忆道。

  这是时隔一年后,朋友们鼓励李建英重树信心,甚至托人疏通关系,她才又一次走进医院复查。

  2011年7月5日上午,李建英到嘉禾县烟草局纪检组长廖某处报账,廖某以“不归我管”为由拒绝报账,两人发生争执、打斗。

  据嘉禾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显示,李建英以几包烟请朋友帮忙去教训廖某,过程中,有人拿起桌子上的烟灰缸砸向廖某头部,廖某鲜血直流,被送往医院,头部缝了7针。李建英因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在嘉禾县中医院外科住院治疗。

  2011年7月29日,嘉禾县烟草局内贴着一张传唤证:“李建英:因你涉嫌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限你2011年8月1日18时前到嘉禾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受询问。”

  2011年8月1日中午,在朋友陪同下,李建英到了城关派出所。她承认找人打了廖某,但不肯说明具体参与者。僵持十几分钟后,从外面进来两名穿白大褂的医生,民警配合按住李建英,李建英腹部、手臂被医生用针管注射,当即昏迷,醒来时发现自己已在精神病院。

  在2011年9月21日打印出的湖南嘉禾县中医院病人住院费用清单中显示,8月2日有麻醉中监测和咪达唑仑注射液两项费用,共计210元。其中,咪达唑仑注射液具有镇静作用。(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据知情人士介绍,嘉禾县烟草局局长彭某还曾找到李建英在嘉禾县某局当局长的哥哥,以出于“人文关怀”和“扰乱公司工作正常秩序”两种原因,以开除李建英相威胁,请其在《关于请求对李建英进行精神鉴定和治疗的报告》上签字,送往精神病院治疗。

  不过事后嘉禾烟草局并不承认存在“威胁”一事,理由是烟草局和李建英哥哥所在局为平级,不存在“威胁”一说。

  但据李建英的大姐证实,彭某确实多次找到李家人,商量将李建英送往精神病院,但这种商量并没有实质性的结果。

  2011年8月3日,李家人收到两份嘉禾县中医院住院部提供的出院通知书。两份通知书均写明在外科治疗,且治疗经过和出院吩咐完全一致。不同的是,一份出院通知书只写有“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另外一份出院通知书则添加了“精神分裂症?”而后,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的诊断为:“偏执型精障?”“边缘状态?”

  为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2011年11月3日,李建英到湖南省脑科医院进行检查。心理CT诊断系统报告单显示目前未检测出明显异常。脑功能分析报告中医生签字表示不能确认有精神问题。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结果显示,受试者忧郁,苦恼,情绪不稳。

  嘉禾县烟草局也不能说明李建英到底有没有精神病。2012年4月15日嘉禾县烟草局出具的《嘉禾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李建英同志有关问题的汇报》里提到:“我们发现李失常并未失智,做事相当精明,寻衅滋事具备谋略,其究竟正常与否目前没有一个权威机构的鉴定,也许只有本人心知肚明。”

  李建英执意对烟草局提起诉讼,但因为证据不足,未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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