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夜曾和一男子同室过夜
据了解,刘某为株洲某高校大二学生,平时在校外一家饭店做兼职。
事发前晚,她曾和饭店的配菜师凌某,在北都宾馆同处一室过了一夜。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凌某。
26岁的凌某为株洲本地人,他身穿一件黑色的休闲衣,身高1.6米左右。在其右眼处,还依稀残留着被抓伤的痕迹。
凌某说,事发前夜,他们有9个人在一起唱歌喝酒,其中包括当事人刘某和她的一名同学。玩到最后,只剩酩酊大醉的刘某和尚有些清醒的凌某。
“考虑到她当时的情况,我也问过她要不要回去,但她说自己很累,不想走。”凌某说,于是他将刘某扶到北都宾馆,开了一间单人房过夜。
凌某不承认和刘某发生过关系,只是说睡在了一起。“早上她一醒来,就强行推开了我,把我赶出门,将门反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