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孩子吃大便,有孩子乞讨时丢失、死亡
2005年春,7岁的朱月被家人以每月500元的价格,雇给翟俊的“杂技团”。2005年3月20日,朱月在叶县乞讨时丢失。
现年8岁的女童任妮在4年前被家人交给翟俊带到外地乞讨。2010年年初,翟将遍体伤痕的任妮送回家。
次日,任妮的家人发现,女儿头上有两块膏药大的疤;手指、舌尖、双耳和鼻孔等有多处伤损。任妮哭诉说,她在“杂技团”里负责表演“软功”,向路人乞讨。一旦不想演或要不够钱,就会被“爸爸”翟俊殴打。翟用剪刀铰伤任妮的耳朵和鼻子,用铁钉钉她的十个指头。在一次殴打任妮后,“爸爸”逼她吃一摊刚拉的大便,“用棍子挑着吃”,事后也没有给她漱口。
此外,2009年12月24日,翟俊的“杂技团”来到广西桂平。6岁的冯蛋25日晚突然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冯之死系翟的“杂技团”一成员殴打所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成员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而该成员说,孩子其实是常被翟俊毒打而死。当时因为他是未成年人,判刑轻,翟就叫他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