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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租幼童豫湘桂卖艺乞讨 构成组织儿童乞讨罪

A-A+2013年3月27日12:47大河网评论

  构成组织儿童乞讨罪

  2011年春节期间,著名学者于建嵘发起“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活动。2011年2月10日,“随手拍”的海南三亚网友发现多名乞童。当晚,当地警方和民政部门主动救助了8名周口籍乞童。3天后,太康县官方工作组赶到三亚,将这些乞童接回家。8人中,有4人自称是张集镇孟堂村人——与翟俊同村。

  孩子家人报案后,警方将翟俊夫妇抓获。公诉部门指控该夫妇涉嫌组织儿童乞讨罪。周口中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翟俊伙同其妻魏芸成立杂技团,二人先后组织冯蛋、朱月、任妮等多名儿童,分别到河南、湖南、广西、海南等地以演杂技为名,利用暴力、胁迫手段让其沿街乞讨。在此期间,造成朱月失踪、任妮身体多处受伤的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俊、魏芸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儿童乞讨罪。但被告人魏芸只在农闲时跟随丈夫外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应当认定为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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