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永州讯 永州零陵区检察院查办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办假房产证窝案,追回赃款50余万元。昨日,此案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胡某、傅某、任某3人都是零陵区某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姜某是零陵区富家桥镇无业人员。2011年6月至8月,胡某、傅某、任某3人利用职务之便,由胡某负责制作假的纸质档案,傅某负责电子档案录入或修改档案,任某负责房产证制作发放,并绕过部门负责人、房产局领导审批等环节,为没有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房地产开发商办理了13本房产证,收了7万余元贿赂。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胡某、傅某与姜某又合作制作了50余本假房产证,篡改了50套房产的信息,从中收取了50余万元。
记者彭滔 通讯员刘巍 欧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