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称“一心只想保护儿媳妇不再受伤害”
从朱继华被送回来至今,公公刘可光一直陪在她身边。“我对儿子彻底绝望了,他已经没有任何人性,我不会再让他进家门。我现在只想保护我的儿媳妇,不让她再受到伤害。”刘可光称。
刘可光告诉记者,儿子刘曙明16岁时坐牢,“到现在,陆陆续续给他的钱已经超过100万——家早让他败光了,如今还欠了7万多的高利贷”。
说起这桩婚姻,刘可光认为:“都是我儿子的错。继宝(朱继华的昵称)是个好媳妇,我早就主张他们离婚,但继宝舍不得两个孩子。”
记者了解到,朱继华是2010年与刘曙明结婚的,直到2012年买辆大货车在双峰海螺水泥厂跑运输之前,他一直都表现得挺好。
从那以后,“他变得经常不回家。很多朋友跟我讲我老公在外面赌博、吸毒、养‘小三’甚至有私生子,开始我还不信,连他又在外面另外买了辆小轿车也完全不知情——许多事情,都是在这事(指刘曙明胁迫自己一事)发生后我才清楚的。”
而就在今年2月份,刘曙明曾因吸毒被拘留10天。对于这点,记者在甘棠镇派出所得到了证实。
据朱继华回忆,刘曙明对自己实施“家暴”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去年9月份,刘曙明就动手打过她,当时她还有孕在身。第二次则是今年4月份。
刘曙明家附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邻居则告诉记者,“他(指刘曙明)老婆对他们那个家真是尽心尽力,自己一个人带孩子、做生意;而他还总说他老婆在外面有男人——如果他老婆真是那样,怎么可能再这么为家庭付出?”
只要能离婚,“大舅子”宁可不要他还所欠十来万
双峰县妇联在听说朱继华的遭遇后,立即联系甘棠镇妇联,安排她们前去刘曙明所在村详细了解情况,随后又联系了甘棠镇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
5月9日上午,双峰县妇联维权部部长刘菊华与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一道前往当地。据甘棠镇分管妇联工作的党委委员龚卫国告诉记者,对于促成刘曙明与朱继华离婚还需从长计议,最好是能够协议离婚——如通过法律强制离婚,他们很担心刘曙明今后继续骚扰朱继华。“但若协商不好,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镇上和村里都会全力配合县妇联和派出所的工作。”
刘菊华则称:“每次遇到类似案例都会很痛心。但通过妇联维权只能是‘软维权’,最终还是要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去解决问题。像刘曙明这样的人,即使离婚恐怕也会继续纠缠受害者,这种情况下,受害者自己一定要加强防卫意识。”
据悉,2011年双峰县妇联总共接到288起女性维权求助,其中“家暴”就占了66起。而2012年的数据相差无几,299起女性维权求助中,涉及“家暴”的为68起。
随后,记者从甘棠镇派出所了解到,他们已立案侦查,正在积极寻找刘曙明的下落。现在最为关键的是要等朱继华的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后,对刘曙明的行为定性。
而朱继华的家人当下最大的心愿就是朱继华能赶紧离婚。朱继华的哥哥甚至当着记者与朱来根的面说:“妹妹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刘曙明买货车时还欠我十多万,这笔钱能要回来最好,实在要不回来,我都可以不要他还了!”
■律师说法
针对朱继华的情况,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称,经法医鉴定,如果朱继华的伤势属于轻伤或轻伤以上,就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离婚申请。尹律师特别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一旦遭遇“家暴”,要切实保护好证据,并学会利用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至于朱家以及热心人士们最为担心的“离婚后若刘曙明继续纠缠朱继华怎么办”,尹律师提出:离婚后6个月内发生这种情况,受害一方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6个月后则应报案,交给警方处理。另外,“离婚后的暴力行为就不属‘家暴’范畴了,而是一般的人身损害,也应该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