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民生社会>娱世绘>正文

羽泉及湖南卫视或将成被告 因改编“妈妈”侵权

A-A+2013年5月13日08:54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羽泉组合羽泉组合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专电(记者 白瀛) 湖南卫视1月25日播出的《我是歌手》中,羽·泉以一首《烛光里的妈妈》令在场观众落泪,并获得当场冠军。然而,就因这首歌曲,羽·泉与湖南卫视却陷入涉嫌侵犯歌曲词曲作者著作权的纠纷。

  缘由:歌词修改8处,作者署名出错

  词作者李春利说,《烛光里的妈妈》是她1987年献给长年卧病在床的母亲的歌曲。李春利称,节目中歌曲歌词修改有8处,如“妈妈”被改为“妈”,“女儿”被改为“孩儿”,“不愿”被改为“不能”,“为何失去光华”被改为“不要失去光华”,“走过春秋冬夏”被改为“怎能走过春秋冬夏”。

  她说,这首歌是专门为女声创作的,段品章、张强、毛阿敏是最早演唱的歌手,如果演唱者换成男生,歌词就需要改变。2012年姜育恒将这首歌收入其专辑《爱的痕迹》时,曾专门征得李春利同意,将“女儿”改成了“孩儿”。

  此外,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出示的一份证明显示,《烛光里的妈妈》曲作者为谷建芬,词作者为李春利。但在《我是歌手》节目的词作者署名中,“李春利”错写成“李春莉”,并在前面加上了另一个名字。

[1] [2] [3] [下一页]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