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恃靠山
公开对抗警方执法
据了解,在该涉黑团伙中,共有团伙成员11人,其中陈李林是团伙成员公认的“老大”,可调动所有团伙成员,并亲自参与、策划或幕后指挥违法犯罪活动,安排或事后出面收拾局面,掌控团伙的人、财、物及人脉关系。陈李林对这些团伙成员严格管理,并可逐级调动,全体团伙成员绝对服从陈李林的指挥。
该团伙在长期的团伙犯罪活动中,还逐渐形成了一些较为严格的团伙“帮规”:要求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团伙成员不得越级汇报;不让公安机关进入“A世纪酒吧”内,即使被查处也不得交代任何问题;不惜代价,有仇必报;内部团结,一致对外;奉行“搞事要搞赢”的原则,一旦出事,陈李林便出面利用各种手段,将事情摆平。
检察机关透露,自恃有市公安局长为“靠山”的陈李林团伙,不仅疯狂涉毒牟利,还在经营活动中肆意欺压合作方,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他人和开设赌场、妨碍公务。
2007年3月2日,湘潭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办案民警在“A世纪酒吧”进行例行检查时,被酒吧老板反锁在酒吧内长达一个多小时,直到市局特警支队派出30名特警队员到场强行破门,才使得禁毒民警顺利将所查获的吸毒人员带离现场进行处理。
2008年下半年,“A世纪酒吧”原“公关经理”付怀(化名)因不满陈李林以帮忙“了难”为由克扣其工资,带着手下的“失足妇女”转投至湘潭县易俗河镇一家KTV。陈李林获知付怀下落后便指使马仔去找付怀。领头的马仔身着保安制服、携带一副手铐“以公安局办案需要配合”为名将付怀从易俗河镇强行带至“A世纪酒吧”三楼KTV一包厢内。陈李林要挟付怀带“失足妇女”回“A世纪酒吧”“上班”,付不从,陈即安排5名手下人轮流看守付怀直至第二天上午,付怀被迫写下一张“欠陈李林3万元”的欠条后才被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