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上“大树”
医生变为“黑老大”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年41岁的陈李林原是株洲市某医院的医生。那么,身为医生的陈李林又是如何攀上公安局局长,并从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变为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涉黑团伙老大呢?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了详情。
身为医生的陈李林其实并不喜欢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得知开“嗨吧”能快速“致富”后,陈李林便打算在临近株洲的湘潭市开办一个以酒吧为幌子,实际上是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为主的“嗨吧”,以牟取暴利。
2005年下半年,还在医院上班的陈李林在与其同事聊天中,获悉女护士王晶是时任株洲市公安局局长黄桂生的“女友”。2005年11月,黄桂生调任湘潭市公安局局长。
当得知黄桂生调任湘潭市公安局局长后,陈李林打算通过王晶的介绍靠上黄桂生这棵“大树”。于是,陈李林成功游说邀集王晶入股湘潭开酒吧。之后,在王晶的鼓动下,黄桂生承诺对陈李林的生意给予关照。
2006年4月,陈李林出资260万元、王某出资20万元,两人租赁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中路52号门面,申请注册成立了“湘潭市雨湖区爱世纪餐饮娱乐会所”,对外称“A世纪酒吧”。2006年8月8日,“A世纪酒吧”正式对外营业。
“这里是雨湖区的中心繁华地段,人流量较大,开酒吧生意确实不错。”湘潭市民张静向记者介绍,这个酒吧的生意特别红火,每晚都会有大量的年轻人在此聚集消费。
酒吧开业后,陈李林一方面通过王晶向黄桂生许诺赠送酒吧的“利润分红股”以获取庇护,另一方面,陈李林积极物色人员为己效力。
陈李林先后纠集了其表姐李君(化名)管理财务,并安排其为法定代表人;又许以高薪高职,将其同学刘沙(化名)笼络到身边;同时,他还从长沙招募了有管理“嗨吧”经验的两个人(一人姓沈,一人姓邱)负责管理酒吧。为了扩大势力,陈李林还网罗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担任酒吧的内部保安,以维护该酒吧的利益。经过陈李林的精心运作,“A世纪酒吧”组成了一支对其惟命是从的“嗨吧”经营班底。
为牟取暴利,陈李林将二楼酒吧的5个包厢和三楼KTV的13个包厢开设为“嗨吧”,即供客人吸食摇头丸、K粉等毒品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