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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专生两次贷款买iphone 母亲打工为其还债

A-A+2013年5月16日08:41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红网长沙5月15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覃剑)今天(5月15日),罗女士急冲冲从深圳赶回长沙,她的儿子阿艺(化名)因为两次贷款买苹果手机,每月需要付按揭560元,因为儿子没有还款能力,催款电话打给了她。

  阿艺今年十八岁,是益阳南县人,在长沙一中专学校读书。因为家庭条件不太好,罗女士夫妇一直在深圳打工供其读书。

  从2012年9月份起,阿艺被介绍到一家酒店实习,包吃包住,每月能拿1000多元的工资。拿到第一份工资后,他就买了一台iPhone 4,分期付款,首付1000元,后分12个月,每月按揭227元。

  到了2013年3月,阿艺卖掉了这台iPhone 4,又在那个店买了台更贵的iPhone 5。还是分期付款,首付1100,分18个月,每月按揭333元。

  5月1日,阿艺实习结束前一晚,这台iPhone 5丢了。没有了实习工资,每月还要付前后两次按揭共560元,阿艺实在拿不出钱了。担保公司于是将催款电话打给了远在深圳的罗女士。无奈之下,罗女士将款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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