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贤向记者展示收藏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刘炬 摄
本报讯(记者 刘炬 通讯员 谷桔 吴竹)这是一张土地房产所有证,泛黄的褶皱写满沧桑,刘国贤小心翼翼将它展开。“之前报纸上说,湖南最早的房产证发于1953年2月28日,我这张是1952年2月25日发的!”刘国贤说。昨日,记者在刘国贤家见到了这张比“湖南最早”还要早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读报受启发找到自家土地房产证
84岁的刘国贤是一名退休教师,住在湘潭县易俗河梧桐小区。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上的地址是他老家――湘潭县中路铺镇潭湖村齐家塘,过去被称为“湘潭地区十九区长龙乡疤链濉薄
2011年11月26日,湖南一媒体刊发了一篇报道《市民在老家找到1953年房产证》。文中提到“湖南最早土地房产证是1953年3月20日颁发,而浏阳市民袁伯成家房产证上的日期是1953年2月28日。”
“看到这则报道后,我想起我家好像也有一张老土地房产证,就把它找了出来。”刘国贤说,找出来一看,自家土地房产证上的日期是“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比之前报道的那两张都早些。”
记者仔细辨别发现,发证日期“一九五二”原本是蓝色笔迹,可“二”中间隐约有个红色“一”,看上去有些像“一九五三年”。不管怎样,刘国贤觉得,这很可能是湖南省迄今为止保存在民间的最早土地房产所有证。
“搭帮它,我跳出了农门”
经过60多年,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已经泛黄,折叠之处有明显磨痕。上面用毛笔字从右至左书写着,繁体字很多,还标明了发证的法律依据。
证上显示,刘家所分的地还不少,“可耕地14丘15亩3分7厘4毫,非耕地1丘2亩,房屋4间,基地2块6丈2方寸”。那时,刘国贤才20岁出头,父母已经不在了,家里6个人共用这一张土地房产证。
刘国贤记得,湘潭在1950年冬开始土改并分田土,次年3月就分完了。田土都是平均分配的,对于独户的单身汉则分两份。“在此之前,我通过务工来挣口食。后来家里收入多起来了,我不用留在农村种田了,加上政府推荐,我才有机会去教书。可以说,搭帮这张土地房产证,我才有了后来的好日子。”刘国贤说。
证明历史上湘潭土改走在前列
“浏阳等地是1953年发的证,我家是1952年发的,这可能说明湘潭的土改、发证工作都走在全省前列。”刘国贤说,当时嫂子去领土地房产证时,发证工作人员就告诉她,湘潭是作为试点较早发放的地区。
事情真如刘国贤所说吗?记者来到了湘潭县档案馆。
相关资料记载:1950年11月,湘潭县分三批开始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1951年4月完成土改后,全县农村人口平均分得水田1.73亩。1952年2月,开展查田定产,1953年2月,向农民颁发《土地房产所有权证》。
也就是说,湘潭县最早土地房产证应该是1953年2月发的。可能因为随后行政区划变化频繁,档案在乡镇已经损毁,工作人员谭静江也没能找到十九区的土地房产证相关记录。
“就算是‘1953年’,也比‘湖南最早’早了3天哩!”刘国贤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