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强奸案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女性朋友注意人身安全。记者注意到,这些案例主要集中在天气较热的月份,而且不仅仅发生在陌生人之间,还有朋友之间,甚至男女朋友之间。
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杨长平 许露筠) 女友要分手,男子竟提出要发生性关系,见女友不从,男子竟强行把女友按倒在地,欲实施强奸。虽然最后并未得逞,但男子最终也被判刑2年4个月。
欲分手差点被男友强奸
小军(化名)和丽丽(化名)是男女朋友关系。2011年10月16日是小军的生日,当晚,他邀请丽丽来家里庆祝。开始一切都很浪漫,但在后来的交谈中,两人因意见不合争吵。
当时丽丽提出要分手,小军也同意了。但就在丽丽离开时,小军提出要与丽丽发生性关系。被丽丽拒绝后,小军仍强行将丽丽按倒在地,脱去丽丽的内衣、内裤,并对其实施暴力。
在丽丽的誓死反抗下,小军没有得逞,但是要求丽丽为其手淫,否则就不放她走,丽丽无奈之下只得照做。丽丽回家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将小军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