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要闻>正文

中东部新设20所本科院校 长沙师范学院升本成功

A-A+2013年3月20日22:19教育部网站评论

附件1:


  中东部地区高等学校名单(37所)

序号 申请建校名称 建校基础 申报单位
一、新设本科学校(20所)
1 铁道警察学院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公安部
2 河北中医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中医学院(资源)
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
河北省
3 张家口学院 张家口教育学院 河北省
4 太原学院 太原大学(专科) 山西省
5 山西传媒学院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山西省
6 营口理工学院 营口大学园(资源) 辽宁省
7 黑龙江工业学院 鸡西大学(专科) 黑龙江省
8 泰州学院 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省
9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教育学院 江苏省
10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浙江省
11 景德镇学院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省
12 萍乡学院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省
13 南昌师范学院 江西教育学院 江西省
14 山东管理学院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省
15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省
16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省
17 信阳农林学院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省
18 武汉商学院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湖北省
19 长沙师范学院 长沙师范学校(专科) 湖南省
20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省
二、更名大学(17所)
21 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市
22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天津市
23 大连外国语大学 大连外国语学院 辽宁省
24 吉林建筑大学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吉林省
25 长春师范大学 长春师范学院 吉林省
26 黑龙江科技大学 黑龙江科技学院 黑龙江省
27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市
28 温州医科大学 温州医学院 浙江省
29 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财经学院 浙江省
30 安徽中医药大学 安徽中医学院 安徽省
31 安徽建筑大学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安徽省
32 闽南师范大学 漳州师范学院 福建省
33 江西中医药大学 江西中医学院 江西省
34 齐鲁工业大学 山东轻工业学院 山东省
35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河南省
36 武汉轻工大学 武汉工业学院 湖北省
37 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医学院 广东省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以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专家评议,51所高等学校的设置申请(其中:中东部地区高等学校37所,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10所)获得通过,现将通过的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至3月25日。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有关反映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我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10-66097165,6609777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高校设置处

  邮政编码:100816

漳州师范学院更名闽南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更名闽南师范大学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