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韶关3月20日电 见习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汪次安 罗定海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今天通报称,湖南省双峰县一对情侣在广东韶关居住期间,见邻居一岁多男孩可爱,就以帮助照看为由拐骗回湖南老家抚养了10天。这对情侣分别该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资鑫(女,化名)与恋人刘洋(男,化名)在广东韶关打工期间,见租住处邻居雷某的小儿子小强(化名,2007年7月出生)十分可爱,俩人便商议“抱养”小强。
2008年12月25日下午3时许,雷某带着两个儿子在韶关市大塘路一麻将馆内打麻将。雷某因大儿子身体不舒服要去买药,资某乘机提出帮助照看其小儿子小强,雷同意后,资就抱着小强到韶关铁路医院后门与刘洋会合,然后乘车回到湖南省双峰县刘洋老家。后俩人得知雷某已报警,十分害怕,于2009年1月5日委托资鑫的朋友巫某将小强送回给雷某。
资鑫于2011年7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11月被浈江区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刘洋于2012年12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于今年3月19日被浈江区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原标题:情侣“抱养”邻居幼童10天各获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