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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月1日起可申请登记

A-A+2013年3月13日16:21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据长沙晚报3月11日报道(记者 舒薇 通讯员 肖巧朋)为全面掌握长沙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制定长沙城乡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体系,市就业局将从4月1日至4月19日,在全市开展城乡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情况调查,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申请登记。

  调查对象主要包括: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0年至2012年离校,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高考前为长沙户籍且已迁回长沙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2010年至2012年离校,家庭经济困难或自身就业困难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高考前为长沙户籍且已迁回长沙市),具体包括6类:家庭经济困难,正在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家庭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变故致贫,且大学在读期间或择业期内享受民政部门“临时救助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读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毕业后按期还款,信用良好的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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