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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男子捡SIM卡上网花25万元遭刑拘惹争议

A-A+2013年3月8日22:28法治周末评论

 

张炳艳一家因为一张SIM卡而改变,现在她的丈夫正在看守所 雷鸿涛/图张炳艳一家因为一张SIM卡而改变,现在她的丈夫正在看守所 雷鸿涛/图
张顺明为儿子的事奔走于长沙街头张顺明为儿子的事奔走于长沙街头

男子捡卡上网花25万元被刑拘惹争议 被称为通信版“许霆案”

 

  危险的SIM卡

  核心提示

  一张SIM卡有什么用?人们可以将它放入手机后打电话、发短信、刷微博。

  连“26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的80后农民张艳胜,在捡到一张中国移动的SIM卡后,将其插在电脑的无线网卡盒内上网。在“免费上网”7个月后的2012年7月4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的民警找到了他。

  张的妻子张炳艳这才知道丈夫摊上大事了:7个月的上网数据流量费高达25万余元!

  2013年3月3日,张炳艳给《法制周报》记者算了一笔账:用捡到的SIM卡上了7个月网的代价是:丈夫被刑事拘留8个月,目前还在看守所;上网花费的25万元,张艳胜家已经支付10万元给SIM卡的真正所有者——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余款待张艳胜出狱后分期付款;在丈夫被拘留4天后,因为“压力大”,张炳艳意外流产。

  3月1日,记者联系了负责承办此案的岳麓区检察院相关人士。该人士介绍,该案目前还在起诉阶段,“到底怎么处理,起诉还是不诉,我们还没有开会讨论。”不过,是否公诉很快将会有结果。

  有人形象地称该案为通信版“许霆案”。记者在调查时发现,针对该案还存在诸多争议:一、该案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二、巨额数据流量费,难道只应拾卡人一人埋单?

  本报记者 雷鸿涛 实习生 曹璇 文/图

  ●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张艳胜的电脑一直可以上网。张炳艳说,这期间没有人通知他们不能用这张卡。

  ●张炳艳说,在丈夫被刑事拘留后,她和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愿意赔偿对方256685.77元。

  ●法学专家许中缘认为,该案属于民刑交叉的案件,拾得人有不道德的地方,但不应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把责任和过失都推到拾得人身上,实际上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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