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卡上网花25万元被刑拘惹争议 被称为通信版“许霆案”
危险的SIM卡
核心提示
一张SIM卡有什么用?人们可以将它放入手机后打电话、发短信、刷微博。
连“26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的80后农民张艳胜,在捡到一张中国移动的SIM卡后,将其插在电脑的无线网卡盒内上网。在“免费上网”7个月后的2012年7月4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的民警找到了他。
张的妻子张炳艳这才知道丈夫摊上大事了:7个月的上网数据流量费高达25万余元!
2013年3月3日,张炳艳给《法制周报》记者算了一笔账:用捡到的SIM卡上了7个月网的代价是:丈夫被刑事拘留8个月,目前还在看守所;上网花费的25万元,张艳胜家已经支付10万元给SIM卡的真正所有者——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余款待张艳胜出狱后分期付款;在丈夫被拘留4天后,因为“压力大”,张炳艳意外流产。
3月1日,记者联系了负责承办此案的岳麓区检察院相关人士。该人士介绍,该案目前还在起诉阶段,“到底怎么处理,起诉还是不诉,我们还没有开会讨论。”不过,是否公诉很快将会有结果。
有人形象地称该案为通信版“许霆案”。记者在调查时发现,针对该案还存在诸多争议:一、该案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二、巨额数据流量费,难道只应拾卡人一人埋单?
本报记者 雷鸿涛 实习生 曹璇 文/图
●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张艳胜的电脑一直可以上网。张炳艳说,这期间没有人通知他们不能用这张卡。
●张炳艳说,在丈夫被刑事拘留后,她和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愿意赔偿对方256685.77元。
●法学专家许中缘认为,该案属于民刑交叉的案件,拾得人有不道德的地方,但不应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把责任和过失都推到拾得人身上,实际上并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