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查获首例女性酒后驾车
■交警部门对她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时间:5月9日晚上
地点:芙蓉西路与岳塘路交汇路口
事件:一女子酒后驾车被查
本报讯(记者 吴珊 通讯员 毛征 丁旻昊)“我要接孩子,孩子丢了,你们负得起责吗?”5月9日晚上8点多钟,在岳塘区芙蓉西路与岳塘路交汇路口,一名中年女子与交警激烈争执,引起群众围观,甚至有不明就里的群众认为交警故意刁难。事实上是,这名女子涉嫌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
女驾驶员不配合酒驾检查
5月9日晚上7点,岳塘交警大队六中队全体民警在芙蓉西路与岳塘路交汇处设立关卡,盘查过往车辆,集中整治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晚上8点左右,一辆车牌为湘C860**的白色雪佛莱小轿车向关卡驶来,但驾驶员似乎看到了前方有交警检查,于是马上刹车,不再往前行驶。交警察觉异常,且这台小车没有开启车灯。
民警马上来到车前,发现驾车的是一名中年女子,民警心中有些惊讶,但还是要求驾驶员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没想到这名中年女子不但不配合检查,反而还发动车子向前开了20多米,险些撞到车前的民警。
她以接孩子为由企图逃避检查
最终,前方民警还是拦停了这台小车,女驾驶员打开车窗的一瞬间,一股浓郁的酒味扑面而来。女子承认自己喝了点酒,但她不以为然地说,她就在新一佳超市附近上班,这时去200米外的地方接放学的孩子,这么短的距离,肯定不会发生交通事故的。
民警要求女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配合进行酒精含量测试。女子再次拒绝,又将车窗关上。民警站在车前耐心对她做思想工作,但女子充耳不闻,不为所动。这时,围观群众越聚越多。
岳塘交警大队负责人赶到现场后,要求民警把女子带到警务站,再进行酒精含量测试。这时,女子对民警说:“我现在还没接到小孩,如果小孩丢失,你们要负责!”然后又说“我要找我崽去”,企图离开现场。
民警帮她找到孩子
随后,民警将情况报告110,岳塘派出所随即出警,根据相关线索,找到了孩子的老师,经老师证实,小孩已被熟人接走。110民警将情况告知女驾驶员,但她以没见到小孩为由,依旧不配合民警。现场,有不明情况的群众说:“她的小孩都不见了,就放过她这次吧。”
民警把酒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对周围群众进行讲解,同时也继续说服教育女驾驶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说,女驾驶员才同意到警务站接受酒精测试。
女子确为酒后驾驶
晚上10点28分,女子到达警务站后,把驾驶证交给了民警,这时民警才知道她姓谭。过了两个小时后,谭某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仍达到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据了解,这是我市查获的首例女性酒后驾车行为。民警对谭某进行了依法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