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益阳讯 5月9日上午,杀害岳母、妻儿三条人命的姚建光被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2011年正月,离异男子姚建光与同村离异女子伍爱群结婚,再婚后,一系列家庭琐事引发争吵,姚建光与岳母娘蒋甜仁、妻子伍爱群关系紧张。当年5月27日,姚建光与伍爱群来到岳母家里帮忙插田,其间再起争执。姚建光独自返回家中,携带一把不锈钢尖刀再次来到岳母家中。先后杀死妻儿和岳母。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建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致3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案发后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死刑。
记者刘志杰通讯员聂凯徐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