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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老板高息吸金逾千万 拖妻儿搞传销幻想还债

A-A+2013年5月7日08:33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评论

  ■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彭孟强

  本报5月6日讯  企业缺少资金,难以为继,湘潭县河口镇的湖南侬佳食品有限公司老板何发良许以3.5%-10%的高额月息,向朋友借钱,后因无力偿还,跑路了。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千万元之巨,何发良一案曾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在外面躲了2年半,何发良近日被湘潭县警方在湖北宜昌抓获。

  以高额月息,向朋友借钱

  何发良出身农家,学历不高。15岁时开了家庭作坊,从事腊制品的制作、销售。2004年,他将快要倒闭的侬佳食品厂收购下来,更名注册为侬佳食品有限公司。在何发良的苦心经营下,侬佳食品公司不断壮大,拥有年加工腊制品4000吨的生产能力,员工最多时有上百人。从2009年开始,何发良雄心勃勃,计划分期投入3000多万,扩大公司生产规模。

  夏某是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人,2009年3月经亲戚引见结识了何发良。相识半个月后,何发良告诉夏某,想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但自己手头资金不够,想向夏某借些钱,月息3.5%-10%。而当年银行整存整取五年期的年息也不过3.6%。何发良开出的最高月息,将近是银行年息3倍。

  想着何发良的公司规模大,开出的利息又高,夏某不仅拿出自己的钱,还叫岳母、姨妹、表叔等亲戚也拿钱出来,共借了167万元给何发良。头几个月,何发良还能按时足额付息,但后来老是以“银行贷款还没被批下来为由”一再拖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千万

  2010年11月21日,夏某发现何发良的公司已停摆,家里也不见人影。何的邻居反映,2010年11月8日后,就再也没见过何的身影,其家人也很少回家。湘潭河口镇的唐某也是受害者之一,借给何20万元,也难以要回。

  湘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发现,此案的受害人涉及到湘潭县、湘潭市区和湘乡三地,涉案金额约千万元,还有担保公司也被连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0年12月,何发良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2011年5月,此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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