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其人
嫌犯疑似精神异常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仇某的住所,大门紧闭,没能联系到她家人。但在走访了许多仇某的邻居后得知,4日下午,仇某的精神状态就表现异常。
仇某的小学同学王女士告诉记者,仇某今年四十出头,是某工厂的下岗工人,目前与丈夫两人住在该小区,丈夫每天上夜班,所以,仇某平常都是一个人在家。“她是我五、六年级的同学,那时她特别聪明,我搬到这个小区后才又见到她,我还感叹她现在怎么成这样了。”王女士还提到,仇某离过婚,“可能就是之前的婚姻不如意,所以才变成了现在这样。”
月塘小区为安置房小区,小区住户中不少人是原先同村的老邻居,彼此比较熟识。仇某和王家彼此早就熟悉。采访中,有多名与仇家熟识的邻居告诉记者,仇某的家人同住在月塘小区,早在4日当天,就发现了仇某的异常,本打算5号(案发当日)带她去医院看病。“今天正好是她妈妈生日,所以她屋里人就把这事延了一天。”一知情者告诉记者。
□律师说法
若确为精神病,则须承担民事责任
晓欣遇害,就相关的法律责任,记者采访了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申验表示:“犯罪嫌疑人如果鉴定精神病属实,在发病时致人死亡,则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她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她拥有的财产,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如果其个人财产不足以赔偿,其监护人有过失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们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如果是致成人死亡的,除了死亡赔偿金,还要承担对受害者孩子的抚养费以及老人的赡养费等。”
5月1日,我国首部《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其规定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这也是为了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会对自己以及他人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