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也是山林火灾高发期。3月27日,记者从郴州市林业部门获悉,该市对野外违法用火实行“零容忍”。截至目前,全市因野外违法用火有12人被刑事拘留、421人被行政拘留,有4名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被免职。
郴州是湖南省四大重点林区,森林覆盖率达64.75%。去年10月,郴州颁布了《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明确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特防期,严禁焚烧山边田埂、土边茅草,沤火土灰和烧木炭等野外用火行为。
截至目前,郴州共查处违法野外用火行政案件481起,并对春季森林火灾的一批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免职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4人,通报批评、停职检查7人,行政记过2人,党内警告处分12人,约谈6人。(记者谢功梅 通讯员贺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