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衡阳市三医院南院(原结核病医院)33岁的女医生陈某被患者连捅28刀。患者王某称,对陈某的治疗方案不满,因而采取杀人方法报复。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26岁的王某是衡南县栗江镇村民。2011年7月27日至8月23日,因患肺结核病,他在衡阳市三医院南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主治医生陈某针对其病情制定了治疗方案,但王某对医治方案有意见,对主治医生陈某产生不满。
去年4月28日下午,王某携带尖刀来到医院,朝陈某背部捅了两刀。陈某倒地之后,王某又朝陈某连刺20余刀,致陈某当场死亡。
同年5月1日,公安部门将王某抓获归案。后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王某不服判决,现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记者刘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