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分非法利润4450万元
尽管实际操作时手段高超,但简单来看,无非是让长沙摩根公司以比市场价格要低的价格拿到“货”,再以市场价或更高价格卖给其任职单位。这样这些由马喜德、蔡国辉等人操纵的巨额交易,所获得的利润被他们转移或是侵占。
以涉嫌侵占工商银行债券利润244.5万元为例。2008年3月4日,马喜德在明知中信银行以较低价格出售070302债券(3.1亿元)和070405债券(5.7亿元)的情况下,不从中信银行直接买入,而安排新时代证券从中信银行买入,再以较高价格卖给工商银行,将价差所产生的利润预留在新时代证券。之后,2008年3月12日,蔡国辉安排070208债券0.5亿元的交易流程,让新时代证券故意亏损,人为压低该债券卖出价格(严重低于当日市场估值),安排长沙摩根买入,再以正常价格卖出,实现利润向长沙摩根转移。其中工行为此动用资金9亿余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3月到12月期间,蔡国辉、马喜德、郑辉,涉嫌故意串通、互相配合,分别利用各自职务便利,以工商银行、华宸信托、易方达为债券利润产生平台,以新时代证券、中信证券为债券利润转移平台,以长沙摩根为债券利润瓜分平台,多次动用任职公司资金购买(含申购)债券,将原本属于各自任职单位(工商银行、新时代证券公司、易方达)的债券收益截留,通过联系市场其他过券机构等债券交易方式,最终安排长沙摩根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从中获取非法利润。
据介绍,蔡国辉等人涉嫌先后操纵债券交易30余笔,涉及债券10余只、30余家债券交易机构、200余次债券买卖,将原本应属于工商银行、易方达、华宸信托三家单位的债券利益输送给长沙摩根,共计4900万元。其中,4450万元被蔡国辉等人瓜分。马喜德分得约2300万元,蔡国辉分得约1200万元,郑辉分得约5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