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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40吨死猪肉流入湖南 不识字的政府聘员收死猪

A-A+2013年5月6日07:38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图/IC 图/IC

  将病死猪肉售卖并流向餐桌,并不是新鲜事儿。但这次售卖病死猪肉,是当地镇政府的雇员干的。

  政府雇员——不识字的林某红,顺利将至少40吨病死猪肉送入消费者餐桌,暴露出当地雇员聘任制度、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监管的缺失。分析称,病死猪肉丑闻屡屡出现的背后实际上是农村无害处理病死猪的困境。

  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广东、湖南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今年3月15日,漳州警方最终查封了冷冻窝点。5月4日,公安部官方微博披露了十大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件,此案在列。目前,此案3名主犯已被逮捕,仍有多人在逃。

  5月5日,记者从湖南省食安办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该部门正向公安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将协同协调相关部门展开行动。

  A聘任关聘员需要通过考核、培训

  2010年南靖县发布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无公害处理池的管理人员由各镇(区)政府招聘。为“加强技术和队伍建设”,每一口无害化处理池要选聘一名管理员,管理员由设施所在的村委会推荐,经县畜牧兽医部门培训、考核,再由镇(区)聘用,并发放工作证,管理员持证上岗。《方案》还要求进行无公害处理的管理员,每周填病死畜禽无公害处理报表,并定期上报。

  不识字的林某红也担任了聘员

  两位政府雇员,林某红与吴某荣均为农民,林某红则连字都不认识。《海峡都市报》报道说,政府聘任他们在各自村里捡病死猪或到养猪户收病死猪,进行无公害处理。

  他能够通过该县畜牧兽医部门的培训、考核,“进行无公害处理”、胜任填报表的工作,值得追问。

  B监管关五部门联合监控病死猪屠宰

  《方案》要求,各镇(区)应经常性地对管理员的工作及处理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杜绝管理员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流于形式或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牟利。具体到行政村,也应督促其(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收集、运送、处理病死畜禽,做好台账登记工作”。《方案》显示,建立无害化处理报告制度,由无害化处理对象和数量构成的台账,经村委会层层上报至镇(区)政府和畜牧兽医站、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政府、直到市畜牧兽医局。《方案》要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工商、卫生、公安、环保、经贸分别把控着病死畜禽的“市场、餐饮、屠宰、环境污染、私屠乱宰”环节。

  他们在村里的池塘边设私人病死猪屠宰场

  林某红、吴某荣在三个月内仍然得手,暴露出监管机制的失效,他们还突破了该县制定的“无害化处理报告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告逐级上报周期是按月进行的。这加大了监管部门发现林某红等人“作案”的难度。

  恰在今年1月,林某红与吴某荣等在南靖县靖城镇天口村建了一个6吨的冷冻库,除捡来一些扔在路边的病死猪,还大量收购病死猪。两人就在池塘边设屠宰场。政府雇员林某红等在监管部门眼皮子底下“作案”了几个月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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