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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每年70万农民离土离乡变"新市民"

A-A+2013年5月6日07:15华声在线-湖南日报评论

  让农民高高兴兴进城

  ――我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如何提高新市民的幸福指数

  由于高铁建设的需要,长沙市雨花区东山村的农民周志伟离开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被安置到雨花区黎郡新宇小区,由“村民”变“市民”,每天“朝九晚五”上下班,按时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打开天然气就能做饭,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于许多“新市民”来说,这样的城市生活以前想也不敢想,如今变成了现实。

  周志伟生活的改变,是许许多多农民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命运出现转折的一个缩影。在新型城镇化的大潮中,广大农民离土离乡,告别“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生活,在城市打拼创业,由农村人变成城里人。这些城市的新来者,就构成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群体。

  新型城镇化突出的是“新”,新在“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几个关键词,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人”的生活质量,目的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公共福利的城乡共享。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受到各方关注的“热词”,《政府工作报告》也对强化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若干措施作了重点阐述,其中就包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目前,我省新型城镇化已迈入发展快车道。2012年,湖南全省城镇化率达46.65%,较5年前提高6.2个百分点。据有关方面测算,全省城镇化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转移70多万农村人口。这意味着,我省每年有70多万农民变为了“新市民”。

  如何让每年多达70多万的农民朋友高高兴兴进城,并且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幸福生活?我省新型城镇化战略将主要从三个方面解决这些问题。

  一是敞开大门,让农民朋友“进得来”

  农民朋友大规模进城,需要城镇具有较强的容纳能力。在这方面,我省于去年10月出台的《湖南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年)》(下称《纲要》)提出,到2015年,全省要建成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6个特大城市,建成郴州、益阳、永州、邵阳、娄底、怀化6个大城市,40个县(市)中心城区人口过20万,50个建制镇镇区人口达3万以上,全省城镇化水平超过50%。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有近350万农村人口“洗脚上岸”,进入城镇,由农民转变为城镇的新市民。

  让农民朋友进城,还要降低进城的“门槛”,这就是要消除农民进城的一些政策障碍,其中的关键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我省从2003年起就以城镇户口准入制取代了实行多年的城镇户口指标控制制,进城农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在所生活和就业的城镇落户。今后,我省还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如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重点优化与户籍制度相关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义务兵优抚安置、宅基地等配套改革等。同时,对于选择到城镇落户的农民,不强制其放弃家乡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这样,城镇对农民朋友来说,既进得来,也回得去,让农民朋友有充分的选择权。

  二是发展产业,让农民朋友“留得下”

  农民朋友进城后,要长久地留下来,关键是要有事做,要么就业,要么创业。没有充分的产业支撑和植入,新型城镇化就会面临发展空心化的“濉本常桥┟褚不岜涑伞岸际泻蚰瘛薄N苊庹庵窒窒螅沂〗泳鸵岛痛匆盗礁龇矫婕哟蠖越桥┟竦闹С至Χ取

  为促进农民在城镇就业,《纲要》提出,不断增大城镇吸纳就业容量,大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消费性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各类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非农特色产业园区,促进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向县城和中心镇的产业园区转移集聚。在这方面,我省中联重科创造了“中联模式”,就是大型企业下沉产业,入驻中小县城,用新型工业化带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中联重科在常德市灌溪镇主机和配套园为例,2012年,其产值为120亿元,创造了全镇78.1%的工业总产值和67.4%的税收。灌溪镇有居民3.5万人,其90%的劳动力实现了在当地就业,其中有1.2万人成为产业工人,昔日的农业小镇已成长为“中国塔吊第一镇”。

  对于在城镇创业的农民朋友,我省要求各级政府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资金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为农民朋友投资创业创造条件。目前,在长沙等城市,自主创业的农民朋友也能像市民一样申请创业小额贷款,一圆自己的“老板梦”。

  三是完善保障,让农民朋友“过得好”

  新型城镇化要从以物为主的“老路”走向以人为本的“新路”,其中最大的转变并非基础设施、土地开发这种“硬转变”,而是牵涉到制度改革层面的“软转变”。进城农民不仅需要“身份”的改变,还包括从事的产业、生活居住的方式、文化素养等各方面的变化。提高新市民的幸福指数,必须让他们真正融入城镇,享受到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

  为此,《纲要》特别指出,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对暂未落户的农民工,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解决他们当前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省在保障进城农民权益方面出台了很多举措,并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如针对进城农民子女入学的问题,我省规定进城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政府指定的接收学校就读与当地学生实行统一收费标准,流入地政府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借读费”和与就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

  再比如在医疗保险方面,我省规定,农民工在所就业城市参加医疗保险,以“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不建个人账户”为基本原则,保费按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由用人单位缴纳,农民朋友个人不缴费。这既为进城农民朋友编织了一张医疗的“安全网”,又没有增加农民朋友的个人负担。

  此外,我省各地还在为进城农民平等享受廉租房政策、参加就业培训等方面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新的政策,农民朋友在城镇的“安居梦”、“创业梦”、“市民梦”都将一步步变成现实。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新型城镇化是一条人本、集约、节能、生态的城市发展新路子。我省新型城镇化蓝图的实现,必将承载起几百万甚至更多新市民幸福生活的梦想。

  (供稿:省委宣传部 执笔:潘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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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城镇化面临许多重大机遇

  当前,我省城镇化正处在一个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许多重大机遇。

  从城镇化发展规律看,我省城镇化水平已超过30%,2012年达46.65%,进入国际公认的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

  从区域发展格局看,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已经进入优化发展阶段,产业加速向内地转移,外地务工人员开始回流,我省作为中部省份将会成为新一轮城镇化发展的重心。

  从国家宏观政策看,中央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内需、稳增长的战略重点,将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化的政策支持力度,消除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特别是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快构建“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将为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

  从内部条件看,经过多年努力,我省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正在形成,城镇时空距离不断缩小,为城镇建设和城市群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环长株潭城市群、湘南、大湘西“三大板块”全部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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