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房价,国有资产一律下调至评估价
凤凰县政府认为,由于部分经营者对假日经济的认识误区,旅游人次逐年递增造成兴旺假象,导致产业过剩,客栈店铺租金虚高,正常生意无法支撑,形成租金与转让费恶性循环的经济隐患。如果不及时加以引导规范,将会危及古城的保护和文化生态传承。为此,凤凰县政府将通过政策性的手段来引导古城内房价。
凤凰县政府称,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古城内房屋租金进行市场评估,属国有资产的,一律下调租金至评估价;合理引导其他房主,使房屋租金回归理性额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古城内一栋民居的年出租价,普遍高达30万元。
除此之外,凤凰县政府已出台了“凤凰古城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公布了古城维护费的使用情况:50%用于古城旅游资源保护、消防设施与污水管网、河道清淤等旅游基础设施工程建设;20%用于对符合要求迁出古城的居民和商铺的奖励、古城民居修缮、诚信经营户奖励以及商铺转型、宾馆客栈提质升级扶持;30%用于古城绿化、亮化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弘扬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