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购物中心,自愿迁入者免一年房租
凤凰县政府数据显示,当地2012年游客人均消费仅230元/次,高端市场明显萎缩。如何促进产业升级,凤凰县政府正式出台了鼓励政策。
凤凰县政府表示,涉旅行业主要是指古城内与旅游有关的商铺、酒吧、餐饮及宾馆客栈等,凤凰县拟设立2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扶持家庭宾馆、客栈提质升级。同时,还鼓励涉旅行业分类别以街巷、邻里为单位进行联合经营,扩大规模,加强基础设施和统一营销平台建设,实现规模化、品质化、信息化经营,免收信息平台建设基本服务费。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其对接各大旅行社,作为定点接待场所和观光购物定点街巷。
为了对古城内商业进行规范化管理,还将专门在古城内的民俗园里,建立旅游商品购物中心。鼓励古城内现有涉旅行业经营者迁入购物中心;凡自愿迁入者,可免一年房租,并依法享受2年内按其应缴税费的留县部分给予奖励的政策扶持。
凤凰古城内涉旅行业水费收取标准,由原来的经营性用水一律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标准低了价格也就低了。对达到排污标准的业主,一律免征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