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参赌人员80%以上为海归和青年人
警方介绍,2012年7月,曾为长沙某知名娱乐场所负责人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与姜某、腾某(均为吉林人)3人合伙出资100万元成立长沙奥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犯罪嫌疑人吴某(吉林人)任法人代表。俱乐部重新装修,并设置了推广部、荷官部、财务部、后勤部四个部门,同时由推广部制定俱乐部内“德州扑克”的规则,再通过新浪微博、QQ群、短信、老会员等方式向外发布“德州扑克百万豪奖赛”信息。10月份,俱乐部正式对外营业,每天的新老会员络绎不绝,俱乐部里每天的参赌人员都有几十人,一天的赢利额最高可达十余万元。
据了解,“德州扑克”20世纪初起源于美国德州布斯镇,在美国的地位相当于中国的麻将。“德州扑克”大约在2008年开始在中国内地兴起,如今这项运动已席卷中国内地一二线城市,迅速成为最受城市精英欢迎的休闲竞技项目之一。
“玩‘德州扑克’的过程就像投资一样,你要做好资金管理、风险评估后,才决定要不要去玩一手牌。”参赌人员威哥(化名)是一名长沙籍海归,在美国呆了4年,他告诉记者,“‘德州扑克’很能锻炼一个人的智慧和胆识,当然,最重要的是可以让我交朋友。”
“正是由于‘德州扑克’特性及本身的趣味性及魅力,吸引参赌的人员都是一些精英人群。”治安支队侦查大队副大队长陈力说,该案中,从参赌的群体看,以“海归派”、青年人居多,占到总人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