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5月5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袁华成)男子阿华(化名)一天晚上本来与女友一起坐车回家,途中因谈生意要女友先下车,女友未听从,阿华恼羞成怒,强行将女友拖下车,并将女友打致鼻骨骨折。5月3日,公安机关以阿华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现年34岁的男子阿华,系湖南株洲人,曾于1996年7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1999年10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然而,阿华与女友因坐车回家发生分歧,其对女友拳脚相向,又触犯刑律。
2013年3月17日晚上,阿华和已谈了3年的女友阿敏(化名)及其他朋友在株洲市芦淞区某饭店吃饭。吃完饭后大概20时许,由于阿华吃饭时喝了一些酒,其朋友开车送阿华、阿敏回家。
途中,阿华需去谈生意,就要阿敏先下车,阿敏觉得晚上独自回家不安全便不肯先下车,就和阿华争吵起来。当车行驶至株洲市教育局办公大楼前公交车站的路边时,阿华将阿敏从车上拖下车,随后脱掉阿敏的高跟鞋,用高跟鞋击打阿敏的头部,并对阿敏的全身拳打脚踢,造成阿敏鼻骨骨折、全身多处受伤。
阿华见阿敏受伤出了很多血,遂将阿敏送至附近的株洲市伤科医院救治。医生在医疗室检查完阿敏的伤势情况后,用推车将阿敏推出医疗室时,在外等候的阿华劈头就问阿敏:“你还敢顶嘴吗?”阿敏生气地回答说:“你滚!”阿华听后又用手打阿敏的头部。后经法医鉴定,阿敏的伤情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