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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首部旅游法4大热点 规范“零负团费”成亮点

A-A+2013年4月29日15:08云南网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规定,今后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提前6个月公布,而且门票是否该涨还须举行听证会论证。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表示,我国首部旅游法的聚焦点是权益保护,最大的亮点是规范“零负团费”和景区门票。

  旅游法的出台将会有何影响呢?前日,记者咨询的多位旅游业界人士纷纷表示,法规的出台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且对于旅行社来说具有利好作用。同样,多位爱旅游的市民也希望旅游市场得以规范,旅客利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1 景区提价公示

  有利旅行社提前应对

  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旅游法还规定,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公布。

  对此,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经表示,旅行社在给境外客户报价时,一般要提前3个月把价格信息发布出去,以往景点忽然涨价,涨出的费用需要旅行社来承担,因此,提前6个月公布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对于旅行社来说非常利好。

  同样,云南国旅商旅相关人士也表示,一般旅行社的报价比较早,如果景区票价提高要提前公布,旅行社就能提前制定更加合理的价格。

  2 拒绝零负

  有利规范市场秩序

  针对屡禁不绝的“零负团费”旅游,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同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对于此条法规,多位旅行社人士表示很有必要。“‘零负团费’旅游直接扰乱旅游市场的秩序,同时形成不良竞争,打击到正规的旅游团。同时,‘零负团费’也会降低旅游线路的品质,让旅客对当地景点留下不好的印象,也影响了当地旅游市场的长远发展。”云南国旅商旅相关人士表示。

  同样,曾经认为,此条法规可有效杜绝不正规旅游团的存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3 建立公共信息平台

  自驾自助游更方便

  根据旅游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对此,曾经表示:“搭建免费咨询平台,将直接提升旅游城市的开放性和良好形象,对于游客更具吸引力。”

  “对于自驾游或者自助游的人来说,这个平台的搭建十分有必要,也是一个成熟旅游城市该具备的条件。”资深旅友袁先生说,自己行走过国内多个城市,都是约着三两个好友就去了,去一个陌生的城市之前虽然已经做足了网上资料查询的功课,但到了当地还是会遇到一些具体的情况,因此,搭建这样一个平台,将会让自助游旅客更为便捷,也会吸引更多旅客。

  4 免费开放

  公益性景区必然趋势

  旅游法里提到,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在记者随机采访中,这一条受到了许多旅友的热烈拥护。市民杨女士认为,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地方,属于民族文化瑰宝,应当免费向市民开放,这样市民在闲暇的时候也可以带着孩子去学习历史文化。而市民黄先生则担心:“这些地方免费是应该的,但是国家也要在免费的同时考虑到维护费用,以免因为免费开放导致里面的设施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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