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县站5月3日讯(通讯员 黄又生 夏玉明)5月3日,湖南省邵阳县通报《邵阳县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自查自纠审计处理结果》:在内部审计自查自纠中,39个单位对自身存在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行为整改不到位,依法收缴78万元。相关责任人分别领到“通报批评、一年之内不得评先评优、三年之内不得提拔使用、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的罚单;86个敢于暴露自己问题、整改效果较好且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得到了“减轻或免予处罚”的“奖励”。这是邵阳县借审计“利剑”,铸务实作风的成功尝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自我监控能力,今年初,邵阳县要求全县各乡镇场、各县直单位对各自主管的下属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开展自查自纠。县审计局将对乡镇的36个七站八所、89个村的内部审计质量进行检查。
为确保内部审计质量,邵阳县政府采纳县审计局建议:对自己下属单位的问题敢于自查自纠,并整改到位的主管部门免予处罚;对隐瞒不报、少报漏报、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分3步开展工作:1月1日至2月28日为单位自查整改时段,3月1日至15日为审计机关督导时段,3月16日至4月20日为审计查处时段。
此次内部审计重点为2012年度涉农资金落实、乡镇村级债务、房地产营业税征缴、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危房维修专项资金、征地农民保障资金、村庄环境整治资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以及内审结果运用情况等项目。重大问题采取上溯或下延追踪。
经县审计局检查,86个单位敢于暴露自己问题、自觉严格自查自纠、整改效果较好且未导致严重后果,39个单位存在瞒报、不报、少报、漏报、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并整改不到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