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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地名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地名冠名需开听证会

A-A+2013年4月30日10:16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本报长沙讯 2003年,位于伍家岭的立交桥被湖南波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60万元买断20年冠名权,至今桥上还挂着“波隆立交桥”五个大字。十年过去了,这个名字仍饱受争议。《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地名一般不得有偿冠名,确需要有偿冠名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地名有偿冠名费纳入同级财政管理。 

  “截至2012年底,长沙市共命名了1400余条道路、890条街巷、37座桥梁,39个地铁站点,1100余个建筑物(群)。”长沙市民政局局长曹再兴介绍。“XX天下”、“XX国”、“XX国际城”,近年来,长沙出现了不少这样“古大洋怪”的地名,几年来对400多个不规范的地名进行了清理整顿和标准化处理。

  曹再兴指出,目前长沙地名管理力度仍需加大,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地名贪大求洋、使用非标准地名、地名标志设置滞后等。此外,尤其突出的是历史地名保护工作基础薄弱。《办法》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地名管理部门将建立历史地名评估体系和历史地名档案、制定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列入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且仍在使用的地名不得更名;列入名录但没有使用的地名,要采取挂牌、立碑等措施加以保护。“下阶段,将组织专门力量,着手起草制定历史地名评价体系和历史地名保护名录。”曹再兴说。         记者赵晶

  “原则上不得更名”删掉“原则上”

  听证代表推动历史地名保护

  本报长沙讯 从起草到出台,《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几经修改,2012年9月还召开了立法听证会。4月29日,记者发现在正式发布的《办法》中,有多处采纳了听证会上的意见。

  如在历史地名保护措施方面,当时在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列入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且仍在使用的地名,原则上不得更名。而在听证会现场,旁听代表周顺提出,“建议禁止对历史地名,尤其是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仍在使用的地名因改扩建街巷道路而进行更名或销名。”在最后发布的文件中,将“原则上”三字删去,直接规定“不得更名”。           记者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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