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5月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文/图 王超)5月3日晚上7点左右,一辆快速行驶的电动车出现在建设南路上,引起了行人的注意。一大一小两张圆桌歪歪扭扭地卡在电动车中间,完全挡住了后座乘员的视线。令人唏嘘的是,车主似乎对此毫不在意,卯足了劲往前飚,过往车辆唯恐避让不及。
“车主太猛了,车上扛了‘大家伙’不说,还放肆往前飚。”现场目击者刘先生告诉我们,当时他和家人出门去晓塘路吃晚饭,谁知在半路上遇见这么一个猛司机。
见状,过马路的行人也纷纷避让。
目击者向本报反映情况后,我们与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民警取得了联系。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的王警官表示,这名电动车驾驶员的行为,不仅对周边道路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情节严重的,还将对周边的群众产生安全危害。
王警官介绍,按照《交通安全法》第4条、《道路交通条例》第54条第2款规定,客运机动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一经发现,交警将及时查扣违规车辆,并责令司机转运货物,并处以100元罚款。
王警官解释说,《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已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因此,他提醒电动车驾驶员,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切勿超速和违反规定载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