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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农民150元可在乡镇医院住院治疗7天

A-A+2013年5月1日21:30红网评论

  红网隆回5月1日讯(通讯员 杨贵新)4月30日,湖南省隆回县高平镇81岁的袁娭毑从高平中心医院出院回家。结账时把她乐坏了,住了18天医院,总共用了1989.56元医药费,农村合作医疗报了1589.65元,自已只花了400元,每天自负医药费用才22.22元。

  据医院介绍,农民只要花150元便可在乡镇医院住院治疗7天。 据县农村合作医疗负责人介绍,参合农民入院时,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缴纳住院起付线费用,住院时间超过平均住院日(8天)后,超过天数按每天25元的标准缴纳住院起付线费用,住院起付线以外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全报销。

  同时,隆回县为限制医药费太高,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将次均住院费、日均住院费、平均住院日、不规范费用比例、住院率等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超过控制指标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将次均住院费用分别控制在800元、1000元以下,将日均住院费用分别控制在80元、110元以下,将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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