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株洲3月13日讯(通讯员 彭瑾瑜)因怀疑同村一女子帮自己丈夫介绍“情人”,女子石某一怒之下用开水直接烫伤对方的下体。因为对方的伤情构成了轻伤,经审查石某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2013年3月11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将石某起诉至法院。
2011年10月3日下午,石某到离家不远的山上砍柴时碰到李某,因为平时就听人说李某曾经给她的丈夫介绍过“情人”,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是心里还是很不舒服,想找个时间给李某一点教训,于是在一天中午石某计上心头,她借口叫李某帮忙去山上抬柴,在途中实施教训李某的计划。
李某和石某一起到了山上,石某突然翻脸,质问李某问什么要给自己的丈夫介绍“情人”,李某表示从未帮石某的丈夫介绍,于是两人一言不合便发生扭打,打斗中石某脱下李某的裤子,用随身携带的一杯开水烫伤了李某的下身。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是轻伤。
案发后,石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赔偿了受害人医药费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