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连线
救护车上二次受伤
柳州女子获赔16万余元
广西柳州女子阿英因交通事故受伤,拨打120后救护车赶到。可救护车司机未把车门关好,阿英从车上掉下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救护车救人变伤人。4月25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事情发生在2012年2月26日。当时乘坐电动车的阿英先是与阿光驾驶的轿车相撞后受伤,再从未关好门的救护车上摔下。
阿英二次受伤后,花去医疗费1.4万余元。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急救车司机阿荣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阿英无责任。
事后,阿英在第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后起诉阿光、某保险公司柳南支公司。鱼峰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柳南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限额范围内赔偿阿英住院伙食补助费2580元,在死亡伤残限额范围内赔偿阿英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合计13702.2元。该判决已生效且履行完毕。
因各方责任不明,协商未果,阿英于2012年10月10日将轿车司机阿光、轿车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柳南支公司、急救车司机阿荣、柳州某医院、急救车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柳北支公司诉至鱼峰区人民法院,要求上述被告赔偿阿英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4月25日,鱼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柳南支公司赔偿阿英5900余元;被告某保险公司柳北支公司在车上人员责任险(乘)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阿英经济损失1万元;被告柳州某医院赔偿阿英经济损失15万余元。
■据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