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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锋任湘潭市雨湖区副区长、代理区长

A-A+2013年4月27日09:37红网评论

  红网湘潭4月27日讯(分站记者 刘炜煊) 4月26日,湘潭市雨湖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接受刘永珍同志辞去雨湖区区长职务的请求,会议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命何锋同志为雨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命苏妲等为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议案;审查批准区人民政府2013年财政细化预算和部门预算方案;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3年5月9日召开,会期两天;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雨湖区代理区长何锋表示,当前,雨湖正处于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攻坚时期,为了让区委放心,让人民满意,第一,始终把跨越赶超作为第一要务;第二,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第一责任;第三,始终把苦干实干作为第一要求;第四,始终把同心同力作为第一追求;第五,始终把清正廉洁作为第一形象。何锋最后表示,为政重在实干,为官首在修德,为民贵在真情。他有信心、有决心在任期内,按照区委确定的宏伟目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让雨湖更繁荣,让人民更幸福。何锋坚信,有区委的坚强领导,有区人大的监督与支持,有全区干部群众的团结奋斗,一定能够把雨湖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雨湖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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