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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年妇女维权咨询6千多个 家暴和婚外恋最多

A-A+2013年3月8日09:12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本报记者任文婧实习生刘沪真通讯员王焕清 长沙报道    3月7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市司法局了解到,从去年3月8日以来,长沙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待妇女维权方面的来电来访咨询6071个,通过新浪官方微博“长沙12348”私信咨询215个,其中家庭暴力、婚外恋、同居、离婚财产纠纷以及劳动合同维权是去年妇女维权的焦点问题。

  案例一家暴受害者该如何保护自己?

  2012年,家住开福区的刘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4岁的蔡先生,并于认识后不到一个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初期夫妻感情还不错,可过了一段时间后,蔡先生每次喝醉酒后都会莫名其妙地发火并毒打刘女士,待酒醒后又一个劲地道歉,但之后依然如故。

  12348律师支招:在家暴发生时,尽可能留下证据。参与劝诫的家人、邻居和基层组织提供的证据可以作为发生家庭暴力的间接证据,110的出警记录是发生家庭暴力的直接证据。同时,遭受暴力侵害后,受害人要及时到派出所指定的验伤机构或医院验伤,对受伤部位拍下照片,保留好住院、门诊病历资料,注意保存施暴行为的相关物证。

  案例二女职工怀孕,到期合同应顺延

  在长沙某商场上班的文女士与公司签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13年2月底到期。现在文女士已经怀孕7个多月,正在休产假在家里待产,谁知年后接到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的电话,说合同即将到期,应该抽空来公司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12348律师支招: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简称“三期”)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三期"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也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为止。同时,律师表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病、因公负伤、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不得降低基本工资。

  女职工生育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哺乳期消失时终止。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如果用人单位违规操作,劳动者可以向长沙市社会保障局12333热线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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