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委干〔2013〕21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市委研究同意:
白开文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不再担任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张家界科技工业园)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立章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王兆业同志任市旅游局党委委员、副书记,不再担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陈生健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粮食局党组书记职务;
谷中元同志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庹年玖同志不再担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唐洪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书记(排第一),不再担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张家界监狱第一政委、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不再担任董明虎同志的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毛志刚同志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不再担任张功敏同志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彭建民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张家界监狱第一政委、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职务;
吕毅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康德鑫同志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周远莽同志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王德光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桑植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张作刚同志不再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真明同志不再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易晶星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职务;
龙维务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付少云同志不再担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职务;
李瑞武同志任市农业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彭国武同志不再担任市农业局党组书记职务;
陈光明同志任市林业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覃汉初同志不再担任市林业局党组书记职务;
彭冲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
张国庆同志不再担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向洁同志任市审计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处长职务;
朱法栋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谢建新同志不再担任您市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彭发勇同志任市物价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市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成员职务;
佘高琪同志不再担任市物价局党组书记职务;
张子龙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何其国同志不再担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刘桦同志任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张家界科技工业园)党工委委员、第一书记(兼),不再担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职务;
刘越高同志不再担任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张家界科技工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委员(兼)职务;
尹国强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不再担任市总工会正处级干事职务;
谷国文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挂职一年)。
中共张家界市委